关于财产继承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5:25:49
有这样一个案例:
小红的亲奶奶已经过世几年了,她爷爷后来又找了个伴,目前两人属于非法律保护的非法同居。现在他们要求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小红想问:爷爷和继奶奶办理好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书,可万一爷爷先去世,那么财产继承应该如何?是不是继奶奶也有了继承权?如果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即不希望继奶奶有继承权)应该如何通过法律方式解决?

按照《继承法》、《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子女之间、配偶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如果小红爷爷领取了结婚证书先去世,那么他财产由其儿女和继奶奶共同继承,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割。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除非小红爷爷生前写下遗嘱,将财产指定他的子女一个或几个继承,按照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或者小红的爷爷生前将财产赠与其他家庭成员的一个或者几个,这样在他去世后,财产已经处分了,就没有遗产可供继承。

但是这样做有失厚道。

没有继承权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可以让她爷爷把他所以的财产也遗赠或者遗属的方式给其他人的,这样她的继奶奶就不可能得到财产,但是如果她的继奶奶没有生活来源也没人照顾的话也应该给以一定的生活费用

可以立遗嘱。

如果爷爷继奶奶一直以夫妻关系住在一起,而且大家都知道.那他们就已经是事实婚姻了,即使不领结婚证,继奶奶也有继承权.
如果爷爷继奶奶在结婚前,在一个财产公证,把彼此的财产分开,然后爷爷立遗嘱把财产都留个小红,问题就解决了.
以下是个人观点(可以不以为然):
你应该尊重爷爷的选择,毕竟财产不是你的.

1,若没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按法定继承办理.
2,你继奶奶享有继承权.
3,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