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拿法定休假日的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1:44:44
我在商场工作,是上一天班,休息一天那种。但是我非常迷惑。假如在法定休假日我应该怎么样要求工资给付工资呢?因为我如果上5月1号的班的话5月号也就要上,这样就该拿两天的?但是假如我是上5月2号的话我就只能拿一天的?这是不是太不公平了啊?谁愿意为了那一天的钱而放弃去外面好好放松的机会啊?
请法律高手帮助!谢谢

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劳动法》规定应当得到300%的工资报酬,这是一个早已被人们所熟知的“法则”,可是许多读者还是想多了解一些有关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怎么办?记者日前采访了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

劳动法中对于工作时间的规定不是统一绝对的,其中除了说每天八小时工作外,第39条规定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特点,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其它的工作和休息办法。一般象倒班、值夜班,可以按劳动法中规定的一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进行计算。

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计算劳动者加班工资时,它的含义就不同了,也就是说这7天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即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所谓休息日简单地说就是双休日,它是常规的休息时间。而法定休假日,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节假日。在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和春节。两者性质不同,支付的加班工资标准也就不同了。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全年为10天。

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资。因为,法定休假日对于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它影响了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方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劳动法》和《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对劳动者在法定休息日工作的做出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另外,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这就是服务业.5月1-3日均为2-3倍工资.

劳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