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员工,公司不给交保险,还有什么什么金之类的,公司这样做对吗,合同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6:12:51
我和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只发给工资,不交任何劳动保险,还有什么什么金之类的,公司这样做对吗,合同有效吗?

合同有效,但是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你们公司的行为违法.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举报,要求交纳.同时,如果公司不交这些,对你而言,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违约金.如果公司辞退你,则需要补足上述保险且支付补偿金.

同意二楼的

公司不给交保险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是有效的~
《劳动法》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正常情况下,应该单位从你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单位再缴纳一部分。
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所以建议你去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如果单位作出什么不利于你的事情,你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寻求法律帮助。

公司违法的
自产生劳动关系的当月开始就应当位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

同意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