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案例分析--刑事2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4:58:25
姜某1991年三月十四日出生,是某市中学初二学生,2005年四月五日晚上9点钟晚自习后,在回家途中,见一个穿着打扮入时的时髦女朗马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迎面驶来,顿生邪念,撞倒该女士拿走该女士装有两万元的挎包,迅速逃走,问:姜某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姜某的行为属于抢劫,按照刑法的规定对于抢劫行为14-16周岁的人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我认为不构成抢劫罪 因为他没有使用暴力 胁迫
应该构成抢夺罪
抢夺罪指非法占有为目的,直接夺取他人紧身占有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