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还是不当得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10:15:52
我开了个银行账号给我朋友用,但怕他做违法的事,就写了声明给这个朋友证明这个账户是帮忙开给他的,并收了点服务费.
之后我和这个朋友做生意发生了争执,翻脸后这个朋友把该分红给我的钱以任何不合理的理由不分我.后来我就一气之下拿了那个账户里的钱,把以后几年我该分的全拿了(五十万).现在他要告我.钱我是拒不还回了,有人说我涉嫌犯罪,有人又说是民事纠纷,请问,这种行为是侵占罪还是不当得利?

《刑法》明确规定: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
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
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所以你这种行为是侵犯财产罪

当然构成侵占罪.符合侵占罪:侵占保管物数额巨大的规定。
侵占罪是刑法中的概念,不当得利是民法中的概念,互相之间并没有冲突.
首先你的行为属于民法中的不当得利,同时这种不当得利亦符合刑法中侵占罪的犯罪构成.也就是说,对方即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你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亦可以提起刑事自诉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究你侵占的刑事责任.
附:大部分犯罪行为都是民事行为,既一般的民事违法行为如果性质特别恶劣或主观恶性特别巨大,就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例如;驾车不慎将人撞伤,构成民事侵权,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若将多人撞死,则触犯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民事赔偿责任亦应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