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是侵权还是不当得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5:53:00
四人合火集资投标标的履行保证金,分别将自己的出资汇入拍卖行帐户.标未中.拍卖行将保证金返还汇入一集资人帐户.该帐户所有人与另两集资人将集资款领走,另一人未领得自己的集资款.问:该人应诉谁返还自己的集资款?(是帐户所有人还是领款人),如果他不诉帐户所有人而诉其他领款人,有没有理由?该案是侵权还是不当得利?
1:若这三人欲不归还该人的集资款,会提出那些答辩理由?2:该人只有在银行的汇款记录,在其他环节上均不能显示有过出资记录,该人如何举证?举哪些证据才能要回集资款?

诉讼主体的确定首先要审查投标协议,其中约定的投标主体是谁?未中标的情况下如何返还保证金?保证金是以谁的名义缴纳?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分析资料.

连带责任
向他们三个追偿皆可
不当得利

你好,该人可以起诉另外三人,要求其一并连带偿还集资款。当然,可以不起诉该账户的所有人,但是就等于放弃了对他的追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