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强制单位为劳动者买那些社会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1:18:11

根据
1《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本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以上五种多对应的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限于女职工)

一般来讲,社保费申报的三种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比例分担缴纳的,也是必须缴纳的。劳动年检是要审查这些情况的。

而对于工伤保险,是企业的单方义务,各地及各企业实施情况不同。但是,如果企业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而出现工伤事故的,是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企业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而缴纳了工伤保险的企业,则无需自行承担。

生育保险是针对女职工的,也是企业单独承担的,如企业经济状况差,无力缴纳,须向劳动社保机构申请批准缓交,否则,要加收滞纳金。

另外,各地对于外来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也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或政策,如有的城市需要缴纳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等,具体需要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了解。

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险的权利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 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