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急!!! 关于法院调解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3:34:47
高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9条,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消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请问,如果是达成的调解书,一年内反悔,可否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谢谢!

如果只是原先的财产部分,是不能变更的。
只有你有发现新的末被分割的财产,才能从新提出。
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在法律上已最终解决,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这是法院调解在程序法上的效力。调解书和特定的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其法律效力同法院生效判决书一样,当事人即丧失了上诉权。当事人如对法院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有异议,也不能提起上诉。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并在调解书送达前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前,还允许双方当事人反悔。所以对生效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在法律上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 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
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离婚达成调解书不是协议离婚,仍是诉讼离婚。

在法院达成的调解书可以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一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第一百八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204、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应在该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没事离什么婚啊
不会为家人和孩子想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