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告死亡、继承、不动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20:01:47
王锋与刘青结婚四年后,生有一子王达。1994年7月15日,王锋出海打鱼遇台风未归,生死不明。1998年9月3日,其妻刘青未经王锋的父母同意向法院申请王锋死亡,1999年12月7日,法院依法做出宣告死亡的判决。经查,王锋结婚后与其父母分开生活(其父于1996年10月3日死亡)。王锋因与刘青感情不和且离婚未果而与刘青分居,分居期间王锋盖有楼房6间,王锋遇台风后被人救起,因不想再见刘青而不与家庭联系,独自到南方某市打工。2001年王锋与打工妹陈莹相识并相好,并在该市教堂举行了婚礼,生有一女王莉。陈莹为王锋介绍一收入颇丰的工作。2001年5月5日王锋因摸彩票中奖,获奖金30万。2002年6月6日王锋与陈莹各出20万元购买了张名的3间私房,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004年4月8日,王锋因心脏病发作死亡,临终前告诉了陈莹自己的身世,并口头遗嘱将自己原有的6间房屋由其母谢兰继承(有两名医生在场)。
请回答下列问题:
1 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应予受理的最早申请日期是哪一天?
2 刘青未经王锋父母同意就宣告王锋死亡是否有效?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是否合法?
3 如果受理法院依法作出宣告王锋死亡的判决。此时,王锋所建的6间房屋应如何继承?
4 王锋彩票中奖所得30万元的行为是否有效?王锋与陈莹购买3间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
5 王锋所立的口头遗嘱是否具有法律中的形式要件?他立遗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力?
6 王锋的30万应由谁继承?

李仁玉编的题 2002年司法考试题目
1、1996年7月15日
2、有效,判决合法
3、其中3间房屋归刘青所有;3间房屋属王锋遗产,由王锋的继承人继承;另3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继承
4、全部有效 有民事能力 有买卖房屋合同但位办理过户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是有效的,但没有取得所有权。
5、具有形式要件;遗嘱有效
6、谢兰、王达、王莉。中奖是在王锋被宣告死亡期间,他与刘青的婚姻关系已经自然消灭,另外,王锋没有回来,也没有进行死亡宣告的撤销,所以刘青不能作为继承人。陈莹与王锋按照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不能形成事实婚姻,只能按照同居处理,因此陈莹也不能作为继承人。

1,根据民法通则第23条之规定 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2,有效,因为妻子也属于利害关系人.合法.
3,王锋的六间房屋因由妻子刘青,儿子王达,母亲共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