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有权力让报案人交2000元传唤金或扣押出租车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3:28:02
一团伙四人叫出租车,到达某地点,其三人下车砸某花店,一人在车上劫持司机。事后成功逃跑了。出租车司机自动报案。出租车司机没有参与此事。

请问:

警察有权力让报案人交2000元传唤金或扣押出租车吗?
离出事已经有几天了,现在的情况是,警察收2000元押金,若想取回押金必须扣车。那如果这样做的话,警察最多可以扣几天的车。因为是出租车,每天至少要花100~200元的固定开支。请问在这个情况下,车主应如何处理?

该警察已经违法.
如果在未澄清出租车司机与本案无关之前,
派出所有权力将该车扣押嫌疑为作案工具,
且司机亦要被传唤接受调查(时间不超过24小时)

车主可通过该管辖该派出所的分局进行投诉(找分局领导).
先镇再到市\省的顺序.

在法律或者管理制度上没有“传唤金”这种名目,警察巧立名目收费是违法的。但是出租车司机是否参与、出租车是否是作案工具有待于查证,如果有办理法律手续是可以暂扣出租车,但应当尽快查清事实后归还给出租车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