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破产制度的评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3:41:21
大家帮帮忙
是破产制度,不是破产法

试答一下:

旧破产法:不完善,过时,脱节,有待细化。
1 破产法调整对象不平等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另眼相看,没有包含民营有限责任公司;
2 对债权人利益保护不够;
3 草率行政干预债权分配次序,工人工资优于担保债权
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
4 配套制度不完善,界定标准不量化,含糊其词,很难操作,且留下人治的空子;

新破产法
1 调整对像基本含盖所有有限责任公司,但仍对全民所有制和金融机构另眼相看,要么是政策性破产,要么是输血挽救,接管政策,都是行政干预过多;
2 2.3条有所改善
4 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