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提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2:56:19
我行驶在机动车道,我在没有超速.没有喝酒,正常行驶的情况下与一辆自行车相撞,被撞人当场死亡,年龄大约60岁,我立即报警,问我应付多大的责任,陪赏多少元钱.路口没有红绿灯,前面来了一辆大车 ,我被他的大灯一闪,所以才出了这个 交通事故

看来你的情况有点不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也就是说,先假定机动车方负全部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才能减轻机动车的责任。所以你现在要做的事情是看看能否减轻你的责任:
1、自行车是否存在违章行为?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其违章?
2、你的车与对面来的大车是否有碰撞?如何说明你的车是为了避开与大车相撞而导致发生事故的?
至于死亡一人的赔偿问题,按照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6、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具体情况也不了解,无法帮你具体算出需要赔偿多少钱。你可以根据上面的项目和标准自己做个估算。当然,超出项目以外的费用是可以不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