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我能吗?求助!!!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1:23:43
我是06年毕业生,刚来公司还没有一年,当时我们签了5年合同,还有补充协议,公司说试用期是一年,我看了公司的文件,上面说在试用期内想走就走,公司要开除你就开除你,但是合同上面没有写,现在我不想在这个公司做了,我去辞职,老总不同意,说要交一万五千块的违约金,说按合同办事.我想问问,公司这样做有理由吗,这几个月我一个月才800多块,养活自己都不够,所以我想走,他不同意,我也只好走,但是我担心以后拿档案和户口有麻烦(都在公司),急切希望好心人给个解决的办法,谢谢了!!!
补充一下:1.公司发的安家费是一定要退还给公司的吧?
2.档案和户口可以自己拿在手上吗?
3.拿档案的时候公司规定要交2000元钱,这合法吗?
4.兄弟姐妹们.能不能帮我想想办法啊,我急啊,谢谢你们了

你把合同仔细看看清楚,有些公司的合同拟的很模棱两可的,就是想钻空子。如果合同有着不合常理的,或是对受聘一方不公平待遇的,我觉得合同可以不生效的。或者你可以去劳动中心去咨询下。

你走了也许还不如这家公司呢? 在说你们那是口头的协议,是不生效的
你现在是已经走了咋的。这可真不好办

去找律师资询一下

吃一堑 长一智吧!!!

这里问没用,拿上合同找个律师问或到劳动局找相关部门咨询。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