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自己单位被偷,单位有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8:24:58
本人在单位上班5年了,半年前我把自己的摩托车放在自己办公室的门口(晚上),而且进入我办公室的唯一两个入口分别要经过保卫亭和单位停车场的门口,而且这两个门口是24小时有人值班的,而且这两个门都离我办公室距离很进,要是从我办公室出来的话,保卫亭就是正对面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的车辆在我上班的情况下被盗,单位有责任吗?
可是单位说我没有把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场里,这样是不负责的.有专业的法律人士给我点意见吗?

单位有义务保证职工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只要你的摩托车是在单位院内被盗的,单位就负有赔偿责任。但是,由于你未按照规定,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场内,也具有一定的过错,所以,单位只承担部分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
单位通过某种措施,对职工车辆实施管理,实际上就是在履行对职工的协助或照顾义务。当这种管理行为足以使职工形成对单位的信任和依赖时,就构成事实上的法律义务。孤立的看,这种协助或照顾是无偿的,而实际上,是以职工的劳动为条件的,是附随于劳动合同之上的。如果单位不能有效的实施管理措施,使职工利益受损时,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肯定和保安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