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该如何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9:50:03
事情是这样的。我婆婆、公公与另一家一直有过结,一天那一家的老太婆有64岁左右(但身体十分好),拿一根大棒来打我2岁多点的儿子,扬言说“你***(我公公的名字)只养了一个独苗,打死了就打死了(意思是说我家人少,她家人多、子孙多,拿她没办法)”。幸好被我婆婆及时看见,挡住了那一棒。可是婆婆的腿被打得裂开很大条口子,已经住院6天,也没见多少好转,可能伤及骨头,已经报警。但公安局没做任何处理,可是说等婆婆病好再说。如果公安局调解不好,我们肯定会打官司,我们该如何办?她的罪有多大?对婆婆有何赔偿?要知道如果不是婆婆,我儿子可能就没了,如果不把她治治,还有下次又怎么办?
主要是想知道法律会如何判?假如打官司需要多少钱?时间多长?

故意伤害罪,其量刑要参考伤害程度,如果构成重伤(以公安验伤报告为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赔偿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并结合当地标准计算。

楼主这种情况不应该等伤好再理,应该先验伤,请公安部门尽快办理
另外量刑时除了法条规定, 还要根据犯罪人犯罪目的 恶性程度等加以判断。

当然现在断案有时还要和人情事故联系在一起……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赔偿主要看造成的后果,除了重伤鉴定,出院后还应作伤残鉴定。

赔偿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1、附近有没有证人呢,如果有,能够证明老太婆说的话,为什么不向公安局报警,以故意杀人未遂来追究那个老太婆的刑事责任。
2、鉴定一下你婆婆的腿伤是否构成轻伤害,如果构成,同样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3、以上两条都无法做到,保留好医药费的收据等,去法院起诉要求民事赔偿。

先报案取证,后向公安机关鉴定伤情是否构成轻伤或以上.留下医院所开所有发票,以及相关票据.寻找当地一律师代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起诉.
至于要判多少年,要依据具体的对被侵害人的造成的伤害程度来量刑,一般情况在情节不是很恶劣,造成的后果不是很严重的情况之下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这只是一个各标准,具体情况还要看具体的犯罪事实由法院对各方面因素进行考虑做出最后判决。

先报警,然后进行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就涉嫌到故意伤害犯罪了。

如果已经经过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为重伤,那么就不是自诉案件的范围了,就算被害人不起诉,公诉机关也要提起公诉。
建议你及时了解本案在公安机关的定性,是否被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如果是,对于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