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一年,在这期间单位应负担的养老保险、医保、住房公积金是否应由职工支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6:01:22
怀孕后由于工作不适合身体状况(是白班和夜班倒班的工作“收费站收费员”),于是就请了长假,但听到单位领导说在休长假期间“单位应负担的养老保险、医保、住房公积金部分,单位不负责交缴,单位应缴部分由职工缴纳,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依据是什么?请详细说明。。。。。

请假归请假,但是劳动合同没有解除,那么单位就应该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保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照比例职工个人也要缴纳一定数额。

最常见的是女职工怀孕经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长假。既然是请假女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就没解除,在劳动关系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如果公司要求社会保险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与法律规定不相符。

由于请假造成的损失,可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

这具体要看你什么地方的人。
根据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如果你在孕期有医生出具的病假条。可以休息。此期间产生费用按病假工资处理。如果没有病假条,按事假处理。

不论事假、病假,只要劳动关系存续,都应为你交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为当地的社保政策及国务院的《社会保险征缴条例》。应由单位承担的,由单位承担。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一年内累计不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标准工资70-95%的病伤假期工资;一年内累计超过180天的,改发本人标准工资60-80%的病伤救济费。具体标准,根据工连续工龄和缴纳养老金年限计发。
劳动法常识:病假的相关待遇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

请假一年,在这期间单位应负担的养老保险、医保、住房公积金是否应由职工支付? 请假一年,在这期间单位应负担的养老保险、医保、住房公积金是否应由职工支付?? 我给公司请假一年了。在这一年里的三金有谁来交 在编制的国办教师在私立学校工作期间谁应该负责社保金中个人应负担部分之外的今额? 支付职工单位负担的医疗保险应记入"应付福利费"吗? 请问养老保险应占工资比例的多少呢?单位应该负担多少呢? 女友在高速上班她想初四请假回家可是单位说要扣5百多块钱还有考核分这违反劳动法吗如果违反应如何操作 委培研究生在脱产学习期间单位应给予的工资、医疗等待遇有无文件规定? 我在工伤住院期间单位未派人护理而是我的家人护理.请问单位如何补偿我家人的费用?我应如何做? 如果在请假期间被公司辞退是否可以领到三个月的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