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身体受到伤害疼痛难忍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为其做询问笔录对不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1:20:09
当事人被民警扭伤胳膊,在医院接受检查时,医院的检查结果还未出来,但当事人此时疼痛难忍神志模糊的情况下,公安民警强行将受伤的人从医院带会派出所做笔录这种行为对不对?

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公安民警可以根据当事人伤情判断是否需要将人带回派出所审查.对于判断失误造成当事人伤情加重的,负有赔偿责任.公安民警行为合法.
当事人不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不管当事人有没有伤,公安民警都无权强行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做笔录.公安民警行为非法,可以投诉.

楼上好牛

法律上是否允许我不知道,照道理应该在医院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