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汜论训》译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3:35:30
先王之制,不宜则废之。末世之事,善则著之,是
故礼乐未始有常也。故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这一段的译文谁知道?

我的答案:鲁昭公对抚养自己的慈母非常敬爱,她死后,替她戴孝一年,所以就有了为慈母服丧的规矩。阳侯由于蓼侯夫人敬酒见到她美貌就杀蓼侯而抢走了夫人,所以诸侯大宴国宾时就废除了夫人上莱的礼仪。先王的制度,不适宜的就要废除它;后世的事,办法好的也要定下来发扬它。这就是说,礼乐从来就没有一成不变的,所以圣人制订礼乐,而不被礼乐所控制。治理国家有一定的法规而以有利于百姓为根本,行政教化有原则而政令能实行为 最紧要。如果有利于百姓,不必效法古代的制度;如果能把事办得周全,也不必遵循旧有的规程。夏朝、商朝的衰败,就是因为不变法而灭亡的;夏禹、商汤、周武三代的兴起,就是因为不因袭旧制而取得天下的。所以圣人治理的法度是随时代而变的,礼仪制度随习俗而变化;衣服器械,各自要方便使用,法令制度,都要顺应各方面的需要。因此,变革古制无可非议,而遵循旧习也不值得称道赞美。百川虽不同源,但却都流归大海;百家从事的学说不同,但却都以治世为要务的,这是很辛苦的!

文: 鲁昭公有慈母而爱之②,死,为之练冠③,故有慈母之服;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④,故大飨废夫人之礼。先王之制,不宜则废之;末世之事,善则著之⑤。是礼乐未始有常也。故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⑥;苟利于民⑦,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夫夏商之衰也,不变法而亡;三代之起也⑧,不相袭而王。故圣人法与时变,礼与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席制令,各因其宜;故变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⑨。百川异源,而皆归于海;百家殊业,而皆务于治。 [注释] ①节选自汉代刘安主编的《淮南子·汜论训》,题目为选者所加;主旨是反对法古守旧,主张法制随着时代而变。刘安,当时被封为淮南王,与汉武帝同时,他广集宾客, 编著《淮南鸿烈集》,即《淮南子》,以道家为主,反对儒墨,实则杂取各家,是与《吕氏春秋》相类的杂家。②鲁昭公:春秋末期鲁国君主。③练冠:以白练加冠,指服丧,戴孝。④阳侯:阳陵国侯。蓼侯:偃姓国侯。古代大飨饮酒,国君执爵,夫人执食器,阳侯见蓼侯夫人美丽,就杀死蓼侯夺走其夫人。从此以后,大宴国宾就废止了夫人执豆上食之礼了。⑤著:使之显著而彰明于世。⑥经:指原则、规范。⑦苟:如果,假如。⑧三代:指夏、商、周。⑨循俗:遵循习惯。多:赞美。

今译参考答案: 鲁昭公对抚养自己的慈母非常敬爱,她死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