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在这里感谢您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9:44:16
我想看到更多的好心人的方法,解决这件事情,其实大人的事情做儿女的不好说,为了我妈,我活出去了.去年我妈做手术,一时接受不了这件事情,亲戚瞒着她<那时我也不知道,我也不相信那是真的>.居然那女人还是一亲戚家的嫂子,真是悲哀啊.那女人还威胁我妈,说什么我爸娶她什么的.上次为了解决他们的事情,我还打了电话给那个女人女儿,但我不明白的是,那女人居然说,大人的事情一个做儿女的说什么,还是什么文化人.我真不明白,现在人开放了,也不能开放到拆撒别人家庭吧.法律应该给个公道...制止这些没文化的人做事情,而且我了解到农村很多不守规矩的女人,扔下自己的儿女,和别的男人过日子,这种事情太严重了.难道就没人管吗.法律哪里去了.那些没文化的人就这么喜欢肉体上的享受吗?请法律保护这么不良的现象
我在这里,只是为了那些不守妇道的人遗憾.为他们的儿女痛,我不想让这件事情在我身上发生.不可能的事情.
现在结婚的人也多了,离婚的人也多了了.日子过的不好了,离婚了...难道离婚有这么简单吗,法律就这么容易的解决这吗.既然结婚了,为什么还离婚.<有些精神不正常的除外>我想起来我的外婆,她活到八十四岁仍然一个人,外公六十多岁就去世了,外婆就一个人过了20年.看看他们那年代的人,多保守.再看看现在的女人,为了钱可以忘记一切.真悲哀...

法律不是万能,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首先很同情你,虽然你说得不太清楚,但也大概能想到事情的原委...对于接触法律多年的人来讲,每次看到这种事情心里总不舒服,感觉世界并不美好...我觉得你家那个情况并不应当算法律的调整范围,说白了,那是你家的家务事...就像你家吃饭是在客厅吃还是在厨房吃...那是你家自己的事情...总不能让法律来加以约束...我觉得应该是受道德调整的范围..人和人不尽相同,千奇百怪的思想更是因人而异,别人无法左右...很明显,这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不相适应的一种社会现象...我们只能期待道德或者期待个人心灵的修养来弥补这些了...祝好,其实人这一辈子,从出生到死亡,只不过是一个匆匆的过客...凡事看开一些,别那么在意,也许会开心许多...

首先很同情你,不过法律上规定婚姻自由。人有结婚的权利也有离婚的权利。但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夫妻双方都应该慎重。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不容易啊。不过若是真的觉得两个人不合适了,为了幸福好聚好散。
相濡以沫,相守终身的婚姻大家都很期待,不过有时候总会事与愿违。

实在很抱歉,由于我国法律的不完善,类似于你的问题有很多是得不到法律上的解决的,这只是一个道德上的问题了,道德所作管束的问题要比法律广泛得多。
看样子你需要做做你父亲的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