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卢梭提出了自然后果法,其中心意思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6:06:12

其中心意思是:
  1.卢梭的“归于自然”的原则落实在教育目的上,便是要求教育培养自然人。
  2.卢梭认为教育要遵循自然,也就是要求儿童在自身的教育和成长中取得主动地位,他反对总是将教师作为教育的中心,忽视儿童的价值与人格,忽视儿童的天性、生理特征。

  卢梭在《爱弥儿》此书中通过“爱弥儿”成长过程的描述,阐明了他对儿童教育的教育思想,教育目的,教育方法。他认为教育应该以自然主义为基础,尤其应注意儿童教育,并提倡促进儿童的能力和器官的发育,使儿童的能力日益发达,使其天资尽量的发挥扩展,达到与自然一致的目的。这种以儿童为本位,强调人的内在本性发展的教育观点,是卢梭教育学说的重点。卢梭从自然教育观点出发,要求教育适应受教育者的成长和发育。他说儿童是未成熟者,不是学问家,不是道德家,不是神学家,教师施教要设身处地地为幼小儿童着想,不能脱离儿童,不能揠苗助长。卢梭将受教育者的发育分为四个时期。由初生到两岁半为婴儿期,身体柔软,教育应以身体养护为主;再到12岁为儿童期,机体成长,感觉发达,教育应以感觉训练为主;再到15岁为青年期,理性开始发达,教育应以知识教育为主;再到20岁为青春期,已意识到社会关系,教育应以道德教育为内容。卢梭不但阐述教育要适应受教育者的年龄特征,还阐述教育要适应受教育者的个别差异和两性差异。

当儿童犯了错误和过失后,不必直接去制止或处罚他们,而让儿童在同自然的接触中,体会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和过失带来的自然后果。这就是教育史上著名的人自然后果法"。

1.卢梭的“归于自然”的原则落实在教育目的上,便是要求教育培养自然人。
2.卢梭认为教育要遵循自然,也就是要求儿童在自身的教育和成长中取得主动地位,他反对总是将教师作为教育的中心,忽视儿童的价值与人格,忽视儿童的天性、生理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