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事业单位破产单位员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3:35:11
我说一下具体情况:我爸的单位刚接到通知要破产,我爸是94年因病办的内退,当时厂里对这个费用没给报销,在06年我爸旧病复发,医疗费用厂里也不管不顾,截止到现在已经拖欠近两年的工资没给,给不要说什么什么福利保险,我想问的是,在单位破产后 像我爸这样以前所花的医疗费用和拖欠的工资应该怎么办?破产后单位对工人怎么安排?给予一定安置费还是什么?请有关人士能给详细说明一下.谢谢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 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3)破产债权。
  四、 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 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他们会优先将工人的工资发放的,这点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