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责任有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0:46:41
一天我在马路上正常的行使刚好路过了一个十字路口,那里是红绿灯是绿灯所以我就一直的往前行使了虽然车速有点快大约在65玛左右我没带头盔,可刚过了斑玛线5米左右一个行人从另一个方向的公车下来横川马路跑到我行使的这个方向来准备跑到对面的花坛上去(经常都用做上车下车的站头)。我一时傻眼了一边刹车一边刹车一边打喇叭从中间逼到了边上结果还是撞上了。我立刻报警送行人去医院。
可是行人把全部的责任都推在我身上试问机动车撞了行人无条件的就是机动车的责任吗?
请哪位懂新交通法规的人跟我说下 谢谢

交通法现在的思想是,不能白撞,也就是说,不可能你100%免责。但也不代表你100%全责。明显对方在不适当的地方下车,并且横穿当时正是绿灯的马路,更加没有走斑马线,那就要负相应的责任了。至于要负多少就要看交警的认定了,你一定要交代清楚当时的情况,并且说明你在肇始后有主动即时抢救的事实,那样你的责任会轻很多。这次的情况来看,你大概要承担3~5成,因为你车速也有点快

你的责任可以减轻 因为这个行人违反了交通法规,你也采取了必要的措施 但是一切还是要看警察局给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认定,你放心,你不会负全责 如果要打官司 你也有理有据

证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也就是说,你无法免除责任,可能减轻责任/关于比例一般有事故认定书

责任的问题需要交警调查认定,按你说的行人没有走斑马线,属于有重大过错,可以减轻你的责任。等待责任认定吧,按照责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