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土地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并计提折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6:18:17
我们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中方为国有股权,经评估后中方以实物作为出资,含土地。现在会计处理为,土地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并按50年计提折旧。这样正确吗?为什么?
关于土地改革,我想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了,我们是06年新设立的公司。我的理解跟匿名的回答者类似。但是公司计提了折旧,审计也通过的。到底是谁弄错了?
sanluwangyi基本解决疑问。但是我们公司的现实是土地单独作为固定资产的一个子科目土地资产入账的,没有和建筑物一并计算。事实情况是土地面积很大,上面有很多建筑物,都是单独入账的,有些地方可能以后还要造房子。

以上两位说的不是很确切。
关于土地问题,如果他在没有开发利用的前提下,计入无形资产,如果建设并开发了,转入固定资产和建筑物一并计算并计提折旧,而且同时缴纳相关的资产类税。

土地改革之后就不能进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了,应该进入无形资产核算,而且土地是升值产品,不需要每月进行摊销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作为财产出资,也是可以按照规定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入帐,但是计提折旧我倒是没有听说过,帮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