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是什么东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5:39:03
财产保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是什么东东?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应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 1991 年9 月22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 号 ) 进行确定和计算。《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五个赔偿档次 5 万元、 10 万元、 20 万元、 50 万元、 100 万元,其保险费用分别为 800 元、 1040 元、 1250 元、 1500 元、 1650 元,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这一条款规定了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也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依据。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款计算方法分两类:
  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承担的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赔款=赔偿限额 x(1- 免赔率 )
  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 x(1- 免赔率 ) 对第三者责任险赔款进行计算时,被保险人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赔款计算依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据此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当调解结果与责任认定书不一致时,对于调解结果中认定的超出被保险人责任范围内的金额,保险
  2 、对于不属于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赔偿项目但被保险人己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费用保险人不予承担。
  3 、法院判决被保险人应赔偿第三者的金额,如精神损失赔偿费等保险人不予承担。
  4 、保险人对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所谓第三者,要先了解什么是第一者和第二者。第一者和第二者分别是投保人、保险公司。所以一般的解释可以为,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责任,依法应当承担的对于第三者(也就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以外的任何人)民事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

这种赔偿责任的产生有很多种的,有“门前三包”性质的公众责任保险,有将公众责任保险具体在某一个领域的,比如建筑/安装工程第三者责任保险;有针对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