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免责声明”有没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有没有漏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2:18:06
我弟弟的一个同事因为没有交通工具,每天都搭乘我弟弟的摩托车上下班。但我家人担心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我弟弟的这个同事可能会向我家索赔。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计划让我弟弟的同事签署一个“免责声明”,以下是详细内容,文中的***为我弟弟的名字。请大家帮助看一下,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请斧正,比如词汇、用语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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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因工作以及其它原因,在本人强烈要求和自愿的情况下乘坐***的摩托车,由***驾车携带本人。由此可能对***的切身权益构成各种风险,而这些风险可能是在***主观、客观上无过错的情况下构成,因此无须***及其亲属对本人承担任何责任。鉴于此,经协商后特写本免责声明,以免除***及其亲属的责任。声明内容如下:

在本人乘坐***的摩托车由***驾车携带本人期间,如果发生任何意外,例如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本人人身伤亡等意外,本人以及本人的监护人放弃一切对***及其亲属的民事、刑事诉讼权利,并由本人以及本人的监护人自行承担因本人人身伤亡和善后所需的各项直接和间接的费用、损失,无须由***及其亲属承担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费用、损失;本人以及本人的监护人也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公开或私下向***及其亲属索取各种名目的经济赔偿、补偿。以上声明内容如有违反,本人以及本人的监护人愿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补充:1.本免责声明为打印,除签字/手印和签字日期外,任何手写内容或涂改均可视为无法律效力;2.由于本人未满18周岁,本免责声明由本人以及本人的监护人同时签字;3.本免责声明自本人以及本人的监护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
本人的监护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2007年__月__日
感谢大家的参与。

我想进一步问一下:即使刑事责任难免,那么对对方的经济赔偿等民事责任能否免除?

应该是没有法律依据 你这是关于生死的合同
法律不认可的

请参见合同法: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这个免责声明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效力的!如果真的不幸出了事故,那也得按照相关交通法规处理,这份声明,即使对方同意,法律也不会支持的!

买卖人命?

你的这个“免责声明”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