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事故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9:47:28
请大家帮忙告诉以下解决方案.需要引据相关权威性的法律规章
我外公82岁,在过马路时被车撞飞(没走斑马线),送到医院几个小时侯死亡,当时交警赶到时,肇事车还在,并被交警拍了照,但因当时现场无人指证,肇事车便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而走掉了,其中到底是交警让他走的还是他自己走的还需进一步调查.后来是邻居打120救走了伤者.因家属找到交警,交警又找来肇事车,肇事车承认了撞人的事实,但是从撞到伤者到伤者死亡未有任何经济和情感上的表示,只在几天几次三番的催促下拿了12000元.
现在人已下葬,经过各种鉴定,认为肇事者80%责任,死者20%责任.现在我要咨询的是赔偿问题,和肇事者是否应该是刑事责任的问题.因为现在肇事者只肯赔4万.
如果我们是应该协商解决还是起诉?
需要引据相关权威性的法律规章
多谢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肇事司机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造成一人死亡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你说的对方承担80%的责任,应该是主要责任,请看一下认定书最后结论。如果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就构成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赔偿的数额各地不一样,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找当地律师详细计算。如果调解不成,只能诉讼了。

一、关于赔偿问题:按照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中的交通事故赔偿数额计算的规定,主要应有以下几项赔偿:
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虽然你外公82岁了,如果确实家中还有被抚养人的话也应按上述规定计算)。
4、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5、在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以上项目和规定按当地的标准计算,各地是不一样的。可请交警或律师帮你们计算。对方只肯给4万元肯定是少的。如果通过交警调解不成,应该在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赔偿提起诉讼,这点也应及时和检察院取得联系。
二、关于肇事司机是否负刑事责任的问题。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