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事故的特点和分类是怎样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21:46:23

矿山事故的特点具有的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范围广的特点

矿山事故分类
矿山事故分类可按照事故发生原因、事故性质、事故伤害程度、事故严重程度和事故
责任性质进行分类。
(1)按事故发生原因分类
1)自然界因素,包括地震、山崩、海啸、台风等因素所引起的事故;
2)非自然界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恶劣、管理的缺
陷以及对异常状态的处置不当等因素所引起的事故。

(2)按事故性质分类
1)物体打击(指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击伤等伤害、不包括因爆炸而引
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包括挤、压、擅、倾覆等);
3)机械伤害(包括机械工具等的绞、碾、碰、割、戳等);
4)起重伤害(指起动设备或其操作过程中所引起的伤害);
5)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上、屋顶坠落以及平地上坠人地坑等);
10)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土石方等的倒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指生产、运输、储藏过程中发生的爆炸);
15)瓦斯爆炸(包括煤粉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包括化学物爆炸、炉膛、钢水包爆炸等);
19)中毒(煤气、油气、沥青、化学、一氧化碳中毒等)和窒息;
20)其他伤害(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等)。
(3)按伤害程度分类
1)轻伤,是指表32-2、32-3、32-4中规定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损失
工作日系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2)重伤,是指上述表中规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4)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负伤者中有人重伤、轻伤而无人死亡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