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承诺书(金科).请问一些熟悉法律的朋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0:13:48
< PTC元件厂员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
一:本人确认长方已经进行了入厂安全教育、培训。
二:本人已经完全知悉所操作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通过操作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三:本人保证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四:本人保证按照工厂规定时间、操作规范进行设备维护、清洁工作。否则,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五:本人了解厂方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处罚条例:
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受伤的员工,罚款500元并自己承担医药费。
2:设备故障即使申报,工程部修理机器等待时间计算工时。(等待时工段长可安排其他工作)
3:如设备故障半小时无人处理,员工有权利直接向主管反映。超过1小时无人处理,报告厂长。否则,本人负完全责任。
4:入厂24小时内生产部门如未通知办理工伤保险,本人保证及时报告厂长。否则,本人负完全责任。

签名处:
我是一个农民工,对法律不懂但是看出第5条的第1点对我们一个月只有1200元的工人500元也挺多了,试问,签了这张承诺后万一工伤事故发生我们就只能自己去医院医疗并自己出医药费,要是厂方知道了还要罚款500元.难道厂方就一点责任都没有????

您好,按照劳动法给职工上工伤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包括在上班期间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

您单位要求签署的这份承诺书,排除了单位的法定义务,增加了职工的责任,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效力的。

如果发生工伤,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凭此承诺书罚款,您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单位行为违法。

不会,此条款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属于无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