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试用期工资这么给合理吗?(没有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8:58:42
1、我从3月22日进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人事部经理说我的上班时间从3月25日开始起算。
2、当时我问试用期多少钱,招聘我的人说没准,500或者800或者更多。但是他们老总说我正式以后1000以上没有问题。
3、来的一个月,仅本没有让我做什么人事行政部的工作(我应聘的人事助理),进而安排了很多市场营销和客户服务相关的工作。
4、因为我在工作中了解,所谓的正式先是转入外包,工资为700多元。

因为我感觉不是自己想做的岗位(与应聘时描述工作不同),加之看不到希望。因而我想辞职,我已经来到平安1个月零5天,我想要第一个月的工资,但是这的老总竟然说只给180元!

求助:我该怎么办?

(事实劳动关系现实中应用有没有风险?我没有劳动合同,虽然劳动法上承认事实劳动关系和不用提前三十天通知离职,现实中操作性如何? 我该如何保全证据?我能否申请领取沧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薪水540元,如果能我该具体怎么做?我该怎么办才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利?) 谢谢每位回答者!
这的领导和法院人士关系相当的好,我会不会损失惨重?委曲求全先领取180元再说? :(
我最后的几个问题谁能回答?

试用期可以随时离职,公司也可以随时开除,但应该支付约定的工资。

商业保险在中国都臭了,你那种员工不算它公司的员工.
劝你别干了.

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报告当地政府,起诉老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