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未好,现在要求赔偿好,还是等康复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0:12:03
自已的亲人乘出租车,因出租车与大货相撞,导致亲人大腿骨折!看了交通队做的责任认定书后知道,这次与大货无关,出租车负全责!
亲人经过在医院一个月治疗,基本可以出完养伤恢复了!现在我准备接她出院,但不知道关于赔偿那块怎么办才好,我问了些人,他们基本说法一致:伤好以后再办理赔偿事宜,而我想她最少也得一年以后才能基本康复,并且中间还得吃药,复查,二年后二次手术等,会产生很多费用!等两年后是不是太晚了!虽说有责任认定书,但我怕车主换车牌了或者联系不上了!问法医说做伤残鉴定有点早,不公平;问交通说,伤不好不能结案!目前我有点迷惑,找不到最好的出口了!请各位懂法的律师或者有同样经历的朋友们,指点一下小弟,不胜感激!谢谢!

最好早一点。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不是2年。从确诊时起算的,千万别耽误了。作为法律工作者来讲,我建议你尽早解决这个事情,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早解决了早安心。祝你的亲人早日康复。

其实随时都可以的,但不能超过2年,不然就无效了,建议现在就去请求赔偿,如果不行就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在你的情况不适用调解,等你亲人伤势基本稳定后,再请交警部门做进一步调解.

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
最好早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