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9:44:24
上周日晚上朋友约我出去吃宵夜,叫了他住的一家宾馆的免费接送车来接我,我和朋友坐在后座。后来接送车司机追尾撞上了一辆面包车。我脸部受伤,额头和嘴唇都水肿,鼻子出血,脸部还有一些擦伤,膝盖也淤青疼痛。朋友只是腿部出血。后来我被送进医院,照了ct和x光。住了一晚上就出院了。没有内伤,主要是脸部比较严重。交警断定接送车司机和宾馆老板负全责,他们帮我付了医药费。当时在派出所,交警要我和他们商量赔偿事情,但是他们跟交警说已经跟我商量好过几天去看望我时再给我赔偿。他们还要跟面包车司机商量赔偿事宜。我当时头晕,所以也没有思考很多,以为他们真的会过几天来看我并且给我其他的赔偿。
但是一个星期后,我都没有见到他们,也没有接到他们的电话。这周日我去医院复诊,因为这几天我经常会感到头晕,觉得天花板在转动,但过一会就好了。医生说我是头外伤造成的,慢慢会没事的。
之后我打电话给宾馆老板,他却说他已经帮我付了医药费,没有责任再赔偿其他损失了,还说如果当时他早一步到医院的话,他不会让医生给我拍x光片和ct,因为我只是皮外伤。浪费他几百块钱。我当时听了快要气爆。没想到他竟会说出这样没良心的话。
我现在大四要找工作,因为被撞伤这件事都耽误了我几次面试,而且我最近总是会短暂头晕,虽然好快恢复,但是毕竟对我造成一定影响。。
我想问一下我还可不可以找宾馆老板他们赔偿呢?是不是他们帮我付了医药费就不用再赔我了?我是个女生,对这些没有多大认识 ,觉得如果当初在派出所就跟他们商量赔偿就好了,可惜当时晕乎乎地听从他们安排。现在交警说,没有精神赔偿这一回事。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1、你要求当时处理此次事故的交管部门或派出所出具当时事故的认定书或证明。
2、你携带此证明要求饭店老板继续医治你的伤或作进一步检查。并且给予一定的赔偿(主要是医疗费和相关损失费)。
3、如果对方拒不赔偿,你可以携带交管部门的认定书(或派出所对当时的事故证明)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对方予以赔偿,这样他们就会主动与你协商的。

就按上面说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