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6:23:46
我现在是在公安处取保候审,检查院已经到法院诉讼了,法院受理后多久能审理,如果法院要法院要求我到看守所等待审理,最长要等多久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