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中对短期借款有什么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2:40:54
短期借款如何做帐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了弥补流动资金的不足,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他单位或个人借人的期限在1年以下的各种借款,包括短期银行借款和短期融资债券等。短期借款的目的一般是为了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者是为了抵偿某项债务。

  一、短期银行借款的核算

  企业短期银行借款的种类很多,一般包括以下几类:(1)生产周转借款;(2)流动资金借款;(3)结算借款;(4)卖方信贷;(5)临时借款;(6)票据贴现借款。这些借款方式下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一致的,主要包括借人时、利息提取及支付、偿还本金三个环节的处理。

  企业所发生的短期借款业务,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取得的借款本金,借方登记借款本金的偿还,期末贷方余额表示期末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列示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方的流动负债项下。该科目应按照债权人和短期借款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对短期借款利息,应设置“财务费用”科目。
  该科目的借方登记利息费用的发生,贷方登记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的金额。

  短期银行借款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弥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不足,属于企业流动负债,因此,其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如果企业的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短期银行借款的利息数额不大时,根据会计上的重要性原则,可以于实际支付时,或者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如果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季支付的,或者是在借款到期时连本金一起归还,并且利息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盈亏,应按照预提的方法,按月预提,计人损益。

  [例]宏达公司于5月1日向银行借入500 000元,期限为3个月,年利率为6%。本金和利息到期一次归还。

  (1)宏达公司取得借款时,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500 000
  贷:短期借款 500 000

  (2)5月31日,预提本月应负担的借款利息,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2 500
  贷:预提费用 2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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