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民事法的一个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0:23:39
甲家政服务公司与乙服装公司订立合同一份,约定由甲提供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工作服。完工后,由乙公司送货上门。乙公司完成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两辆送货的卡车在送货途中,遭受雷击。其中一辆幸免于难,另一辆起火燃烧,车毁人亡。事后,甲家政服务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补齐其定作的全部工作服,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乙服装公司则主张甲家政服务公司应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加工费,服装损失则应由丙运输公司承担;丙运输公司则要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并分担部分损失责任。各方争执不下,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1)本案当事之间存在几种民事法律关系? (2)定做服装的布料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3)甲家政服务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4)乙服装公司可否向甲公司请求加工费用?为什么?(5)丙公司可否请求乙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可否请求乙公司分担毁损汽车的部分损失?为什么?

这个问题好复杂:
(1)甲家政服务公司与乙服装公司是加工承揽合同关系,乙公司与丙运输公司是合同运输关系.
(2)定做服装的布料损失由乙公司承担.原因后叙.
(3)甲家政服务公司可以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他们之间的合同约定是乙服装公司送货上门,因此其间的可抗力的风险由乙服装公司承担.因此上问的布料损失必然由乙服装公司承担.
(4)乙服装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请求加工费用,除非乙服装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否则甲公司可以以同时履行进行抗辩.
(5)丙公司不可请求乙公司支付全部运费,更不可请求乙公司分担毁损汽车的部分损失.相应的乙公司不能要求丙公司返还服装.因为对此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均没有过错,各自承担责任.

意外事故,各负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