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贪为宝。——左丘明,句子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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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丘明《左传•襄公十五年》载文:“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此话,源于一则很有教育意义的故事。
春秋时,宋国有个人在山上发现了一块宝玉。便请玉工鉴别,玉工仔细看后,赞不绝口:“这块玉好极了,没有一点毛病,是个宝贝啊。不过你得小心,别让人家偷了!”
宋人心里不安,担心被盗。如果把它卖掉,又怕不知真正价值。他思来想去,最后决定把它赠送给一个有身份的人,这样还能留下些人情。过了几天,他便带了宝玉悄悄地前往都城,见到掌管工程的大臣子罕,献上了宝玉,子罕不解地问:“你把如此贵重的宝物送给我,大概是要我帮你办什么事吧?不过,我是从来不接受别人赠送的礼物的。”宋人忙说:“我没什么事要您帮我办。据玉工鉴定,这块宝玉是稀有之物,所以我要献给您。”
子罕再次拒绝说:“我决不能收下这宝玉。因为如果收下了,你和我都丧失了宝。”宋人听不懂子罕这话的意思。子罕继续说道:“我以不贪为宝,而你以玉为宝。你把玉给了我,当然丧失了宝;但我收下了你的宝,也就丧失了不贪这个宝。这样,双方都丧失了宝。”
宋人见子罕说了这通不收宝玉的道理,也无可奈何,只得实道:“小民留下宝玉不得安宁,所以特地到都城来献给您。”子罕沉思了一会儿,叫宋人暂时留下。接着,命一位玉工为这块宝玉雕琢,把它送到市场上去卖掉,把钱交给宋人,然后派人护送他回家。
故事中,子罕恪守“不贪为宝”的信条,巧妙拒玉,寓意深刻,给人教育和启迪。宝为何物,有的人以玉为宝,有的人以金为宝,有的人以钱为宝,有的人以银为宝,有的人以神灵为宝,有的人则以运气为宝,而子罕则以不贪为宝,此“宝”比彼宝还贵,不可多得。
金银元宝,放在身上,日夜不得安宁,担心被盗,子罕的“不贪”之宝,则放在心上,日夜睡得安宁,活得坦荡。宝从何来,有的是世代祖传的,视为珍宝,有的是倾家钱财购买的,留以子孙享用不尽,有的却是别人贿赂的,来路不明的,这样的珍宝终日不敢见阳光,只得藏匿暗洞,虽为宝贝则难见光泽。
宝,本为预示吉祥,也为珍贵、吉祥之物,不同的人拥有,则有吉、祸之分,有的贪官家藏万宝,却难免被“宝”葬送的一天,祸患无穷;子罕家无一宝,却心怀不贪之“宝”,天天过着吉祥之日,躺在床上不怕人敲门,走在路上不怕警笛鸣,悠哉游哉,其乐无穷。
宝,它能把你送上主席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