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镇开诊所的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0:03:14
请问一下在乡镇开诊所的条件, 我在医师管理法上看见好像助理医师也可以在乡镇上开诊所.不知道是不是啊!
现在在我们老家,一个小镇上,有好多人都是打着药店的招牌,进行医疗活动.他们好多都是没有经过正规学习的,但还是在行医.哎!真是没办法啊.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申请开办个体诊所的人员有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 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执业医师法规定,从医五年并取得主治医师职称可以申请个体行医.
不过,大部分地区的实际情况是只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5年就可开门诊.
还有就是没有医师资格,可以自己做法人,找有医师资格做负责人.
诊所与学历无关只与职称有关.
你说的硬件嘛,还是要看你的经济实力哟最现实的是去参观一下别人的诊所。软件方面最好有几个学医的朋友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