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专家!对食品安全问题,可不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2:13:25
现在食品安全问题测出不穷,仅用食品法不足以惩治,对食品中添加有害物质,构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要看 是否有严重后果论定

<食品卫生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