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婆不同意的情况下做爱否算强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20:21:26
今天我和老婆说,我要和他做爱,她说不想,然后我们就讨论到结婚后双方是否存在强奸的问题,谁能给我解答一下,合法结婚的双方能否有强奸存在。

根据实际案例表明,婚姻关系中,在女方不自愿的情况下,男方强迫性质地与其发生XJ关系,属于强奸。

因为家里有《刑法》,所以比较了解。

内政部前天公布的《刑事法典》修正建议,其中一项是考虑以强奸罪提控强迫婚姻触礁的妻子行房。
建议书提议,如果已婚女子取得分居令、临时离婚令、禁制丈夫与她有性行为的庭令或个人保护令后,仍被丈夫强迫欢好,做丈夫的可面对强奸的刑事罪。
飞跃家庭服务中心副主任林琼瑶说,她所接触的婚姻辅导个案中,妻子投诉被丈夫强奸的情况不多,除非丈夫强行行房的次数多,并有虐待倾向。“在一些情况下,丈夫的性需要大,并抱着妻子就必须满足丈夫需求的观念,有时一天里要与妻子交欢两三次,使妻子受不了。”
修正建议虽然进一步保障了婚姻触礁的女性在房事方面的权利,但是林琼瑶担心即使这样,一些女性也不太会善用这个保护平台。
“法律不是万灵丹”
“就如虽然有个人保护令的存在,很多女性都惧于申请,因为她们认为把丈夫告上法庭太无情了。”
马林百列家庭服务中心执行顾问黄明德说:“法律在某种程度上起着保护作用,但不是解决问题的万灵丹。”他认为一段破裂的婚姻牵涉太多因素,有时候并非法律可以解决。
他说,辅导员一般劝合不劝离,法律的介入像双刃剑,虽然可以保障妇女权利,也可能引起夫妻关系的更大矛盾,甚至使原本有转机的关系覆水难收。
尽管如此,黄明德也认为,保障妇女权利的法律还是有必要的,如果没有这些法律,一些面对家庭暴力的妇女会默默受害。

存在强奸...就算你们是夫妻...只要女方不愿意而丈夫要求要而且强上了就是强奸...你可以去问律师

严格意义上婚内存在强奸的问题,我国法律对强奸的定义为违背妇女意愿与妇女强行发生性行为就是强奸,但现实生活中妻子告丈夫强奸的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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