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与山林养殖的问题 法律人士 谢谢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5:44:51
先谢谢回答的高手们:
本人以前曾于本村山上承包过荒山,现在在合同期限中。但是原被承包人(山的主人)又将本人承包的山转租给了他人。如今,本人以养鸡为生,为扩大规模,需原来承包的荒山为饲养场!
请问:原来的特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我能否在我所承包的荒山中饲养柴鸡???
请懂法、知法、明法的大哥们 给予小弟合理详细的见解及解答!谢谢!!!在线等...

首先,你的合同内容不能违反国家强行性规定,这样因该有效,受保护。
对方违约,可要求续签,如不续签可要求赔偿:
1提前解约未通知的损失。
2投入成本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