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程序上的一个问题,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9:38:32
就说行政诉讼上吧,
行政起诉书上是不是把所有的事实理由都一清二楚的具体的写上?(因为你递交了副本后法院会把副本交给被告,然后让被告写答辩状,这样一来底牌是不是就全暴露给对方了?)

还是笼统地写,然后再在代理词上写详细?

代理词应该在什么时候交或发表演说?

没关系的,你可以简单写一下,当庭再补充事实和理由,但要说的尽量简洁不然会被法官要求停止陈述,因为法院比较忙不能在一个庭上耽搁太多时间,而且语速要适中方便书记员记录。庭后代理意见一般来讲用处不大,你可以写了交上去,别指望会起很大作用。
但不能太简单,不然法官阅卷时会什么都没明白。
其实这里不露底证据上也要露的,千万不能因为怕对方了解诉讼思路而导致该提交的证据在举证期内没有提交,那会给你带来举证上的瑕疵,被关门了就傻了。有理走遍天下,相信你能成功!

围绕诉请,把主要的事实和理由写清即可,具体事宜在法庭辩论时详细阐述.代理词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宣读,庭审结束后提交.

同意楼上的回答意见;不在重复,还望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