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网络诈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7:43:22
我今年2月份的时候在拍拍网联系了一卖家,看中了他店里的两件衣服,由于当时我不懂如何交易,就按照卖家的意思给他汇了760块钱,可是我到现在都没收到任何物品。

现在QQ上联系他也不会,打他手机他已经换号了,就此问题我想问一下可否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报案会不会有人管,能不能追回我的损失,我是山东的,卖家是四川的。

当时给这个卖家汇款的单据还有他的姓名身份证还有照片我现在都有,能抓到这个人吗?如果抓到能定他诈骗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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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纠纷难以解决的关键在于,消费者只享有有限的知情权。出现纠纷后责任主体不明确。传统的交易是比较直观的,产品销售商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交易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出现纠纷容易确定责任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但在网络交易中,消费者只看到网页上虚拟的商品,接触不到商品实体,对销售商所在地、是否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的数目、是否有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问题都不知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对消费者知情权上是这样解析的:“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这些方面网络经营商多数不能够全部说明。消费者对销售商和产品的了解是片面的、局部的,因此,容易出现纠纷。 另外,我国对网络欺诈行为适用法律问题没有详细规定。网络欺诈行为什么情形下适用《民法通则》,什么情况适用《刑法》,并未作出明确界定。

据悉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认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有关网络购物方面的管理责任不是十分明确,因为一家网站的IP地址通过了信息产业部的审批,该网站在全国都可以登陆,但实际上公司是由注册地的工商部门来管理的。这样一来消费者异地购物出现了问题,就需要那家网站或公司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来解决,但因为路途遥远,又缺乏足够的证据,会给维权造成很大障碍。 就目前国内的情况来看,电子商务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十分完善,国家工商总局也没有明确定网上购物行为由工商部门来管理。但是在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等地正在陆续出台相关的条例,基本明确了由工商部门联合网络部门共同管理。

专家提醒,消费这在网购时最好选择相关部门批准注册的合法网站,对制作粗糙、陌生的网站则不要随意购买其商品。交易尽量是用货到付款的方式,而且要知道网页上展示的商品的图片,有些和真实的物品是有差别的,消费者要仔细辨别。

购物网站C2C和B2C

目前购物网站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C2C一种是B2C。C2C通俗地说就是集贸市场,有很多个人和一部分公司在里面租柜台经营,如淘宝、易趣、拍拍等。网站并不对每个产品直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