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的朋友来一下,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7:51:13
我刚才搜索了一下,许多人都说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有不明白的地方。
比方说A公司开发出X产品,B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复制和销售X。
可能的情况
1.A未申请X的专利。
2.A申请了X的专利。

那情况1里B不就只是侵犯A的知识产权,而没有侵其专利权?如果A由始至终都未申请专利。

情况2里A是不是可以分别从侵犯产权和侵犯专利权去告B呢?

呵呵,不知道属不属于钻牛角尖了。

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知识产权是一个集合的类别概念,它是专利权的上位概念.

A申请了专利,则可以以专利侵权告B,这就等于是告B侵犯了A的知识产权,不存在分别去告的可能.
A没有申请专利,则B就没有侵权,A无从告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