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工合同,算工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3:51:01
要权威一点的答案,比如,法律条文等!!

有实际雇佣关系就可以咯````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发生伤害是在工作范围内

只要是存在雇佣关系就算

没有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领取了工资,即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劳动者的受伤又是因工受伤,就要算工伤。

劳动者的受伤是因工受伤还是非因工受伤,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对此有严格的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