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工伤事故,劳动局进行了工伤认定和仲裁,就在仲裁时,责任方因为承建方错误为由反把我们告上了法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5:15:53
工伤认定书上有规定,如责任方不服从认定,可在60天之内向有关部门反映,可当时责任方保持沉默,现在该掏钱时跳出来说把单位搞错了,希望懂得工伤法律方面的朋友能提供帮助谢谢。

工伤与责任是没有关系的,不管是谁的责任,只要是工伤认定了,单位就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给予工伤待遇,如果是其他单位的责任问题,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在向职工制度待遇后,再向其他责任单位追偿.

工伤仲裁是以员工所在单位为被申诉人,如果确属错误,你们应当及时变更主体,否则,不用理会它。

60天过了吗?
没过的话,他们可以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