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免抵退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3:54:53
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2002年的规定,我想问那我公司是新办的企业,注册开业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也有发出口退税.也确定了是免抵退税一般纳税人,请问,我司是否不用按月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我一直搞不到我司按月去申报免抵退,但是账务上却不做处理,这样做法对吗?请知道的朋友告诉我好吗?
就是发生出口业务.每个月去税务局申报退税系统,但是我司从来不做账务处理,这是什么回事?我真的搞不懂

你好!他规定的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是指从你有出口业务的第一个月算起,前12个月是免抵不退,到每13个月是免抵退.
因为你们公司有出口退税登记证,即使你们尚未发生出口业务,也要按零申报来做每月的免抵退申报.因为你们还没发生出口业务所以账务是不用做什么处理的!~

如果发生出口业务,要做外销收入的啊,账务上必须要做的,还要计算免抵退税额等等的,挺麻烦的,如果有出口业务不做账务处理税务局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