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不十 法不立 谁说的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10:43

例不十,法不立,是语言研究界遵循的法则。
意思是,当例证不足一定数目的时候,是不足以另立一种理论的。清代人特别是晚清的姚鼐等学者做文章,研究学问,重视义理、考据、辞章之说,强调“例不十,法不立。”
与之一起说的还有一句,叫做反不十,法不破。意思是:当反例不足一定数目的时候,是不足以破除一种已普遍流行的观点的。

后来,作为语言专家的王力先生(1900-1986)也曾在多个场合坚持“例不十,法不立”;著名语言学家黎锦熙先生(1890-1978)也曾多次强调语言研究中的这条原则。

严谨者如语言学家王力先生,定下规矩“例不十,法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