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登记工作什么时候截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20:22
什么时候事候选人向选举委员会登记的最后时间

选举重要程序
一、发布选举公告

总统、副总统选举,於任期届满(2008/05/19)一百二十日前,其他公职人员选举於四十日前,由选举委员会发布选举公告,载明选举种类、选举区、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时间、竞选经费最高金额。总统、副总统选举公告并载明得推荐总统、副总统候选人之政党及受理申请为被连署人之起止日期、时间及地点。

二、受理候选人登记

选举委员会受理候选人登记应於前三天发布候选人登记公告,公告中应载明候选人申请登记起、止日期、时间及地点、应具备之表件及份数、领取书表之时间、地点以及应缴纳之保证金数额。发布候选人登记公告三日起,选举委员会开始受理候选人登记。受理登记期间,总统、副总统选举不得少於七日;其他各种公职人员选,不得少於五日;乡(镇、巿)民代表、乡(镇、巿)长、村、里长选举,则不得少於三日。

三、审定候选人资格

受理候选人登记后,选举委员会除就候选人缴交之资料证件,审查该候选人之积极资格外,并向有关机关查证其消极资格,据以审定候选人之资格。

四、办理候选人抽签决定号次

经审定合格之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於候选人名单公告三日前办理公开抽签,决定其姓名号次。

五、选举人名册公告阅览

投票日十五日前,於各村、里办公处公开陈列选举人名册,为期五日,供民众阅览。选举人发现名册有错漏情形,得申请更正。选举人名册经公告更正后确定,於投票日三日前公告选举人人数。

六、公告候选人名单

竞选活动开始前一日,由选举委员会公告经审定合格之候选人名单外,并公告竞选活动期间之起、止日期及每日竞选活动之起止时间。

七、竞选活动

(一)候选人竞选活动期间,以投票日前一日向前推算为:

1. 总统、副总统选举二十八天。

2. 直辖巿长选举十五天。

3. 立法委员、直辖市议员、县(巿)议员、县(市)长、乡(镇、巿)长选举十天。

4. 乡(镇、巿)民代表、村、里长选举五天。

(二)每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