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破产法的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1: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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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nz/bankruptcy/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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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新破产法草案亮相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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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对于各类企业组织也应该一视同仁。但是,新破产法草案中却对两类企业有明显的保护主义色彩。一是国有企业,一是金融企业。

在新破产法草案中,规定对国有企业继续保留有关政策性破产。其实,对国有企业的保护不仅一直存在于新破产法的立法思想之中,而且还左右着新破产法的出炉。我们来看看新破产法的出生过程:

早在1994年3月,新破产法就开始起草,1995年7月完成草案,准备提交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审议,但由于对破产法出台的时机有所担心,因为当时的社保机制不完善,恐怕破产企业的职工权益得不到保证,新破产法难产。这一搁就是4年,到了九届人大期间,破产法的制订被再次提上日程,新的起草小组开始对上一届起草小组所做的草案修改和完善。但是当时正逢国企改革处于攻坚阶段,由于担心破产法出台后会对国企改革带来不稳定因素,新破产法再次难产。这一拖又是4年,到了第十届人大,2003年8月再次组成新的班子,再次开始对前两届拟定的新破产法做进一步的修改。终于,2004年6月,新破产法草案提交到全国人大进行一审。可以说,保证国有企业稳定一直是关系新破产法何时出炉的决定性因素。

的确,国有企业曾经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而且国有企业现存的许多问题并不能完全归咎于国有企业本身,是长期的计划经济积累的大量问题集中体现在了国有企业身上。一些企业在布局结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上都是按计划经济要求建设的,难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还有一些矿山,过去都根据国家计划生产,经过多年的开采,资源已经枯竭,由于当年没有积累转产资金,推动生存发展能力等。在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必须使这些不具备竞争能力的企业平稳退出市场,并要把企业职工安置好。由于这些企业的问题不是自身行为造成的,而与当时国家政策有关,所以这些企业退出市场时,国家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