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兄弟房子产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9:13:55
两兄弟分家,根据房子的市价,由弟弟支付一半的房价给哥哥,并签订私人协议,房子归弟弟所有.
但是房产证并未办理变更,依旧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由于父亲突然去世,哥哥现在再次争夺房子的产权,请问弟弟凭借那份私人协议,房子的产权可以得到保障吗??

这个问题要看你们的具体情况。
1、如果母亲健在,那么兄弟两人处分该房产没有考虑母亲的利益,那这种处分不符合法律规定,除非有母亲的书面同意。
2、处分该房产时,父亲是健在的,是否经过父亲的同意。如果无证据证明经过了父亲的同意,这种处分也是有缺陷的。
3、如果1、2都没问题,那么除非有证据证明兄弟二人所签协议处于不自愿的情况,否则,哥哥的要求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弟弟只要证明父亲遗产的房屋和以前签协议的标的确实属于同一房屋,这个协议就算有效,可以理解为附期限生效的合同。

两兄弟的私下协议是否得到其他共有人(父母等)的同意?如果没有,协议无效。如果有,协议有效。

哥哥当然可以要房子咯,
不过,弟弟的钱是可以向哥哥要回的。
因为,那是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