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各位了,一个民事案件,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4:36:10
大家好,最近家里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现在解决不了,所以请各位帮忙了,
情况是这样,我们家的门面和隔壁甲的门面在一起,门面外面的过道也被我们租赁做为门面的一部分,在我们和甲中间,我父亲就做了一快大概是1.5M长,1M高的板子隔开了,我们这边就可以放商品,甲那边也放了商品,最近因为门面装修,中间要全部隔开,甲建议我父亲将扳子拆掉便于装修,但是我父亲忙于做生意,未答复,装修师傅家乙为了方便装修,将人字楼梯架在了我们这边,去整理上面未完成的部分,他是一只脚踩在人字楼梯上,一只脚踩在他自己做的木架上,木架比我们家的板子高,因为木架不牢固,乙将木架踩断了,跌落在我们家的板子上,然后跌落在我家门面地上,送医院检查为内脏出血,须动手术,甲方认为是我们家的板子导致了乙受伤,所以甲要我们家承担责任,还听说要告到法院去,因为我家人都不懂法律,我也只是学了一点点,现在出了这样的问题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不知道我自己说清楚没有,非常希望大家的帮助,我今晚一直都在线,谢谢大家了,我的Q:八一四七九五九九.

你好:

1:肇事者乙自己本人应负其主要责任;在工作中应以

安全生产为主,[应知应会]而将自己制作的木架踩断;说明

其本人由于选料不当,盲目且违章作业所致。

2:案中乙受甲所雇用;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因

而甲应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理应负次要责任;

3:你方的木板低于乙制作的木架,而乙是在施工中从

其自制的木架上摔下来跌落在你方的木板上[落体可以缓冲]

后坠地;故该事故与你们无关。而甲认定是因木板而引起该

事故的发生实属因果关系不清,系无律可查。即使甲起诉于

你;我想法院也你会判你无责的。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乙跌落在板子上而内脏出血,而且是为甲工作而出的事。甲应该为其工作提供安全的环境。建议你的父亲拆除木板虽然是为保证装修,但同时也可为其工作安全提供一定的保障。但是建议非要求且并不强烈,因此甲还是要对师傅的伤负较大部分责任。至于你或你的父亲,木板毕竟是你们家人做的,而且是因为你父亲没时间听甲的建议而你也并没拆除,师傅才会撞上木板的,你们没有过错,但就算是去法院,你们也会因木板而而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的。装修师傅自己采在自己做的并不结实的木板上而跌落,因此他自己也要承担小部分的责任。最好的办法就是你们三方平心静气的谈谈,说明责任大小来解决,诉讼只是公民的最后一重保障。况且大家是邻居,和气是福!

你们2家协商一下比较好,一人出一半